通知中称,经市政府同意,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入户广州的前置条件。
2017年6月1日起,各迁入户审核部门对申请入户广州市人员,不再要求其提交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但需明确告知迁入户人员应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违反应自觉接受处理。有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审核处理,由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迁入户人员的具体情况施行。
自2017年6月1日起,公安部门应将入户广州市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以便卫生计生部门及时掌握情况,有效开展对入户人员中违反政策者的审核处理。
此外,原相关政策文件中涉及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入户广州前置条件的有关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均以通知为准。